8月31日上午,宁波市七塔禅寺举行升国旗仪式。鄞州区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严伟强,七塔禅寺住持可祥法师,监院界义法师及全体僧众、居士参加了升旗仪式,仪式由监院法净法师主持。
上午8时许,升旗仪式正式开始。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五星红旗在七塔禅寺圆通宝殿前冉冉升起,全体人员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现场庄严肃穆。
升旗仪式圆满完成后,全体僧众及居士在报恩大讲堂参加了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强卉博士主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专题讲座。强卉博士从《国旗法》的概念和意义、升挂国旗的场合及要求、如何爱护国旗等方面讲授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增强公民自觉维护国旗尊严的观念。
可祥法师作本次升旗仪式及讲座的感言:千年古刹第一次举行升国旗仪式,意义殊胜。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国旗法》细致严谨的法规要求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佛教里的戒是世间一切道德行为的总归,其真义是自律得自由。无论是持戒还是守法,我们只有把法内化于心,才能受法的保护。僧众和广大居士在守戒守法,爱国爱教的同时,更当增强国家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自身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结合。
7月31日,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佛教协会与其他全国性宗教团体发出《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并在中佛协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形成《会议决议》。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有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激发爱国热情,培养爱国情操,弘扬爱国精神,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增强参与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